东莞市升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对外经贸部批准,由局注册的一级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是以国际航运为主业,集船运代理、货运代理、公路运输、空运、码头、仓储、报关业务为一体,公司拥有多个国内分支机构及合资公司,业务遍及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传统的国际国内集装箱运输及代理业务基础上,公司现有综合业务包括大型仓储拆箱配送物流、多式联运、大陆桥运输、散杂货物租船代运、项目物流(含新建、改建和扩建纸业、电力等工程项目)、产品物流、过境保税加工、仓储等全方位的物流服务。迄今为止有来自中国大陆,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印尼,越南,泰国等东南亚的600家企业达成合作并取得满意的成果。目前升鸿国际物流拥有丰富经验的员工近200人,网络遍布深圳、广州、东莞、台湾,香港,印尼,泰国,越南东南亚等国际。
河北李景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学山介绍说,根据《关于放开部分邮政业务资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内特快专递资费、明信片寄递资费、印刷品寄递资费和单件重量10公斤以下计泡包裹(每立方分米重量小于167克的包裹)等竞争性包裹寄递资费,由政府定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邮政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确定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和计费方式。但邮政企业制定或调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邮政业务资费项目和资费标准时,应当提前30天向社会公示,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涨价要有合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得串通涨价。根据《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邮政管理部门对于快递公司涨价行为要依法实施监督。”王学山说。值得注意的是,记者观察到,在快件量峰值期如“双11”、春节等时间段,快递行业内部会出现联手涨价的情况,大幅度提升揽件资费标准,但快递员的收入往往增加不明显。
对此,王学山认为,根据《快递暂行条例》国家鼓励快递企业在节假日期间为用户提供正常的快递服务,以此指引企业通过合理安排值班休假以及给予员工物质精神激励等多种有效措施,实现消费者与劳动者的互利共赢。末端快递企业应该与其合同相对方依法修正具体的投递费用标准,从而增加具体投递人员的劳务费单件标准。作为劳动者的投递人员也有权要求以法定节假日加班为由主张加班费,或是要求增加单件派发标准,从而杜绝上游涨价、下游无关的怪现象。“不过,对于快递服务人员来说,业务增长不等于福利增长。切实完善快递服务人员的绩效制度,提高快递服务人员个人收益,才能更好地实现按需送货。”王学山说。
7月8日,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在保障合理的劳动报酬方面《意见》提出,要制定《快递末端派费核算指引》和《快递员劳动定额标准》,建立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引导电商平台和快递企业加强协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国物流学会常务理事、特约研究员刘建新认为,如果能通过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快递从业者收入、采取鼓励政策等措施减少快递员流失,遏制“以罚代管”,实现共同富裕,将会有助于解决妥投问题。
王学山建议在出库、发货、配送等全链条建立电子摄像监控系统,运用科技手段进行无缝监督实为必要且是可行的。丁红涛提出,如果电商平台能够明确不同快递服务的价格,应该有助于解决末端投递问题。“电商平台应当明确不同快递公司的价格不同,投递上门是一个价格,投递到快递超市是一个价格,投递到快递柜是一个价格,让消费者根据其需要来选择投递方式。”丁红涛说,“‘一刀切’的价格,对消费者不公平,消费者希望快递投递到快递柜,却要支付投递上门的价格;对快递公司也不公平,投递上门和投递到快递超市,不应当是同样的收费。”
谈及未妥投的责任问题,丁红涛直言,未依法投递快件的,快递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快递未依法投递,发生毁损、灭失、短少的,快递公司通常应依据民法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违反快递服务标准,严重损害用户利益,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快递员在投递时,必须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倘若快递员未依法投递,也未告知当面验收,一旦发生快件毁损、灭失、短少等情况,消费者维权得到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大。